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[2021]5号)的要求,我校对所有报名参加南京医科大学、南京中医药大学、扬州大学、南通大学综合评价的同学材料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——2020年5月9日。对公示材料如有疑问,请向我校教务处反映,联系电话0517-86980616。
江苏省金湖中学
2021年5月7日
南京医科大学链接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rp5FSuIRhsxLP-ehAx0ZcQ
提取码:0504
南京中医药大学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nqtD8rIoq2zekSiAxnsxxw
提取码:0504
扬州大学链接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Amv__YCLqCstttROcgss0Q
提取码:0504
南通大学链接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6XjFrPCJCfmVECezSrnqw
提取码:0504